今年上半年,四川攀枝花一名2歲的男童,因為被大人逗趣喝下2兩白酒,不幸身亡的案例。近日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于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,3位讓孩子喝酒的成年人,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,分別獲刑兩年到兩年十個月不等。
其 實,成年人誘導孩子喝酒釀成悲劇,已經不是第一次了。今年5月,廣西一男童被伯父灌酒后,造成腦損傷和智力發育遲滯;湖南一個20歲女子,由于父親“從小 到大帶她買酒喝”,從此染上酒癮,甚至數度自殺。而某網站發起的一項調查顯示:有25%的受訪者表示印象中自己小時候被灌過酒,而且受訪者周圍曾被大人灌 過酒的小孩比例幾近50%。
一個玩笑,二兩白酒,給四個家庭蒙上陰影。誘導兒童飲酒,除了相關法律監管缺失,更重要的是一種“逗小孩”的陋習在作祟。希望這一起法院判處,能給某些家長敲響警鐘。